電動汽車充電樁屬于配電網側,其通信方式往往和配電網自動化一起綜合考慮。通信是配電網自動化的一個重點和難點,區域不同、條件不同,可應用的通信方式也不同,具體到電動汽車充電樁,其通信方式主要有有線方式和無線方式:(1)有線方式有線方式主要有:有線以太網(RJ45線、光纖)、工業串行總線(RS485、RS232、CAN總線)。有線以太網主要優點是數據傳輸可靠、網絡容量大,缺點是布線復雜、擴展性差、施工成本高、靈活性差。工業串行總線(RS485、RS232、CAN總線)優點是數據傳輸可靠,設計簡單,缺點是布網復雜、擴展性差、施工成本高、靈活性差、通信容量低。自19世紀第1輛電動汽車面世至今,均采用可充蓄電池作為其動力源。普陀區列舉充電樁廠家定做
⑤ 樁(栓)體底部應固定安裝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積不應大于500mm×500mm;⑥ 樁(栓)體外殼應采用抗沖擊力強、防盜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質;⑦ 非絕緣材料外殼應可靠接地;3、電源要求① 輸入電壓:單相220V;② 輸出功率:單相220V/5KW;③ 頻率:50Hz±2Hz;④ 允許電壓波動范圍為:單相220V±15%;4、電氣要求① 插頭與插座正確連接確認成功后,帶負載可分合電路方可閉合,實現對插座的供電;② 漏電保護裝置應安裝在供電電纜進線側;嘉定區附近哪里有充電樁產品介紹充電運營主要對用戶充電進行計費管理;綜合查詢指對管理及運營的數據進行綜合分析查詢。
自19世紀第1輛電動汽車面世至今,均采用可充蓄電池作為其動力源。對于一輛電動汽車來講,蓄電池充電設備是不可缺少的子系統之一。它的功能是將電網的電能轉化為電動汽車車載蓄電池的電能。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的分類有不同的方法,總體上可分為車載充電裝置和非車載充電裝置。車載充電裝置指安裝在電動汽車上的采用地面交流電網和車載電源對電池組進行充電的裝置,包括車載充電機(圖1-13)、車載充電發電機組和運行能量回收充電裝置,將一根帶插頭的交流動力電纜線直接插到電動汽車的充電插座中給蓄電池充電。車載充電裝置通常使用結構簡單、控制方便的接觸式充電器,也可以是感應充電器。它完全按照車載蓄電池的種類進行設計,針對性較強。非車載充電裝置,即地面充電裝置,主要包括**充電機、**充電站、通用充電機、公共場所用充電站(圖1-14)等。它可以滿足各種電池的各種充電方式。通常非車載充電器的功率、體積和重量均比較大,以便能夠適應各種充電方式。
③ 低壓配電設備及線路的保護應滿足《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3)中的相關規定;④ 對IT系統配電線路,當***次接地故障時,應由絕緣監察裝置發出音響或燈光信號,當發生第二次異相接地故障時應由過電流保護電器或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切斷故障電路;⑤ 照明配電系統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電。插座回路的電源側應設置剩余 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其額定動作電流為30mA;6、安全防護功能①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急停開關,可通過手動或遠方通信的方式緊急停止充電;②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的漏電保護功能;③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備輸出側過流和短路保護功能;④ 交流充電樁(栓)應具有阻燃功能;充電服務管理平臺主要有三個功能:充電管理、充電運營、綜合查詢。
11、防盜保護電樁(栓)外殼門應裝防盜鎖,固定交流充電樁(栓)的螺栓必須在打開外殼門后方能安裝或拆卸;12、溫升要求交流充電樁(栓)在額定負載長期連續運行,內部各發熱元器件及各部位溫升應不超過Q/GDW 397\2009中表2規定;13、平均故障間隔時間(MTBF)MTBF應不小于8760h;14、安裝垂直傾斜度不超過5%;15、設備安裝地點不得有危險介質,周圍介質不含有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有害氣體及導電介質直流式a) 充電樁(栓)電源輸入電壓:三相四線380VAC±15%,頻率50Hz±5%;b) 充電樁(栓)應滿足充電對象;c) 充電樁(栓)輸出為直流電,輸出電壓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要求;d) 比較大輸出電流滿足充電對象的電池制式1C的充電要求,并向下兼容;整體系統由四部分組成:電動汽車充電樁、集中器、電池管理系統(BMS)、充電管理服務平臺。寶山區信息化充電樁排行榜
無線方式主要采用移動運營商的移動數據接入業務,如:GRPS、EVDO、CDMA等。普陀區列舉充電樁廠家定做
e) 充電方式分為常規和快速2種方式,常規為5小時充電方式,快速為1小時充電方式(針對不同電池類型選擇);f) 實現智能IC管理;g) 每個充電樁(栓)自帶操作器,以供用戶進行充電方式選擇和操作指導,并顯示電動車電池狀態和用戶IC卡資費信息,實現無人管理;h) 充電樁(栓)接口應符合GB/TXXXXXXXX電動汽車傳導式充電接口(暫行)中直流充電接口的相關規定;i) 充電樁(栓)通訊接口采用CAN通訊接口,通信協議按照GB/TXXXXXXXX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與非車載充電機之間的通信協議(暫行)的規定執行(充電對象為鋰電池電動車);j) 充電樁(栓)對充電過程中的非正常狀態應具備相應的報警和保護功能;k) 充電樁(栓)對電池的狀態要監控,根據電池的溫度,電壓對充電曲線,充電電流,充電壓自動調整;l) 充電樁(栓)采用強制風冷;m) 充電樁(栓)防護等級符合《GB 4208-1993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IP54要求;普陀區列舉充電樁廠家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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