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代收方式的選擇:進口商希望能以簡便且低成本的辦法向出口商支付貨款;進口商流動資金充足,可采用付款交單(D/P)方式;進口商流動資金不足,需要出口商給予遠期付款的融資便利,且與出口商有良好的合作關系,可采用承兌交單(D/A)方式。進口押金制,又稱進口存款制,是指一些國家規定進口商在進口時,必須預先按進口金額的一定比率和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銀行無息存放一筆現金的制度。這種制度無疑增加了進口商的資金負擔,影響了資金的政常周轉,同時,由于是無息存款,利息的損失等于征收了附加稅。所以,進口押金制度能夠起到限制進口的作用。進口產品是指由產品組成的或包含有產品的物件被輸入國內。這與從哪個國家進口無關,與進口的產品在制造或出口該產品的國家是否有權也無關。進口的產品在進口國必須是受法保護的產品,否則就不能構成進口產品的行為。進口信用證是銀行應國內進口商的申請,向國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種付款承諾。合肥紡織制品進口
什么是快件進口?快件報關是指以快件公司名義向海關遞交快件報價單,以快件形式進行貨物的通關方式。快件進口有什么優勢?它不需要貨主提供貨物特別證明文件,只要求提供貨物的普通商業發票和裝箱單。快件進口所需時間和速度都比較快,從接到貨物到進口清關至內地一般在一到兩天之內。如果遇到貨物比較多的情況下,可以分批申報進口,故大批貨物的進口也可以采取快件進口方式操作。涉及到進口的費用來說,一般貿易進口明顯高于快件進口的。快件進口不能單獨開具海關所征收的各種票證,因為它在進口的過程中是整個一批貨物所產生的進口關稅和增價稅。但是如有對票據方面的需要,也可通過其它途徑辦理也是完全合法的。由于快件進口所花費的時間和費用都比一般貿易少很多,所以有很多客戶選擇快件進口方式。合肥紡織制品進口空運進口報關的文件包括:報關委托書、報檢委托書、抽單委托書,到貨通知傳真件即可。
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裝箱單。其份數等同貨物發票,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貿易合同。進出口貨物報關時需提供買賣雙方簽訂的外貿合同。進口付匯核銷單\ 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進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付匯""章的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單,并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報關單的右上角處。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其它有關單證。包括:經海關批準準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 減免稅證明;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平行進口,是指一國的進口商未經在該國享有知識產權的權利人的授權,將由權利人自己或經權利人同意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已合法投放至市場的產品,進口至該國的行為。平行進口的產生與各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和市場情況不同有關,同樣的商品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的銷售價格往往是有差異的。當相同商品在甲國的售價低于在乙國的售價時,乙國的商人就愿意從甲國進口相同商品在乙國銷售,以賺取更大的利潤。平行進口的特點:平行進口具有以下幾個特點:平行進口的對象是知識產權產品,而非知識產權本身。平行進口的產品是合法制造并合法使用權利人商標的真品,而非假貨。平行進口的產品存在某項受保護的知識產權,通常是商標權,也存在著作權、權的情形。平行進口商在進口國銷售產品的行為未經知識產權權利人授權。在進口國,同一產品由權利人或經銷商經營,價格較高,而平行進口的產品價格較低,容易占領市場。如果遇到貨物比較多的情況下,可以分批申報進口,故大批貨物的進口也可以采取快件進口方式操作。
出口貿易額的核算方法是:出口商品價格,不論海運、陸運空運、郵運,均按貨物的離岸價格統計。如果不是按岸價格成交出口時,應將其調整為離岸價格后進行統計;對港澳地區出口的商品價格,用外匯支付費用的,應將離境后的運費,保險費等外匯費用剔除后再進行統計;在國外直接轉口的商品,雖按合同規定的價格折算,但由于這部分貨物不通過我國國境,因此它不包括對外貿易統計中;對外援助(不包括無償援助)出口的商品價格,凡協議規定出口貨物離開我國口岸后,費用由對方負擔的,應按離岸價格統計;如果費用由我方負擔時,此項費用可計入出口商品價格進行統計;我國在國外寄售、代銷的商品、樣品、展覽品的出口商品,應按外匯劃撥或實際結算價格,列入外貿的出口統計。而海關的出口統計,只對寄售、代銷的貨物、樣品、展覽品,按離開國境時的價格進行統計。 流程:與委托方簽訂代理進口協議,經過與委托方友好充分地協商,雙方簽訂代理進口協議。合肥紡織制品進口
申報貨物轉關運輸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代理人應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合肥紡織制品進口
進口的稅務:進口稅指進口國家的海關在外國商品輸入時,對本國進口商所征收的正常關稅。它是在外國貨物直接進入進口國關境或由自由港、自由貿易區或海關保稅區等免征進口稅的其他區域提出運往進口國國內銷售時,在辦理海關手續時征收。進口稅同時也是一國推行對外政策的一項重要手段。一些國家根據經濟關系的需要,會對來自不同國家的同一種商品實行不同的稅率,從而形成一種差別待遇。如果以這種差別待遇為標準,可以把進口稅分為普通稅、很惠國稅、特惠稅和普遍優惠制。普通稅適用于與該國沒有簽訂任何關稅互惠貿易條約或協定的國家或地區進口的商品。普通稅稅率很高,一般比優惠稅率高1~5倍,少數商品甚至高達10倍、20倍。有個別國家對從極少數(一般是非建交)國家的進口商品實行這種稅率,大多數國家只是將其作為其他優惠稅率減稅的基礎。因此,普通稅率并不是被普遍實施的稅率。合肥紡織制品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