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美學價值可以歸結為兩個方面:印章的藝術美和印章的材質美。印藝之美則可分化成四個部分:印文、印款、印譜以及印飾。鑒賞印章文字,先要把握藝術表現手法的特征,如書法、章法、刀法,再要體會印文內容中蘊含的情趣、意味,綜合起來細細品鑒、慢慢欣賞。歷代諸如文學家、詩人、書畫家都對印章情有獨鐘,許多印人同時也兼工詩書畫,他們常常取用一些警世恒言,或詩詞佳句作為印章內容,以作為空閑之用。當我們看到這類語句時,往往饒有興趣,自身種下善根。印章初是信物,起印證作用。宋、元以后,因注重了書畫題跋和署款,書家們逐漸認識到印章的藝術作用并注意在書法作品中發揮這一作用.所謂回文印,就是將印文作回旋排列的一種印章形式。廣州永字牌印章刻刀
鼻鈕:這是我國古代早期印章多見的印鈕,因孔小如鼻而得名。先秦的官印、私印均大量采用這種形式,漢代以后的官印鼻鈕變大,故又稱之為瓦鈕、橋鈕。由于印章在官方、民間的大量、的使用,印材的多樣化,為印鈕的設計、制作創造了更加寬廣的空間,所以,到了清末民國年間,印章的藝術得到了空前的繁榮。印鈕的設計也突破了上述的鈕制,各種生肖魚蟲,人物花鳥也盡現于鈕的設計中,在這種形式下,銅印章作為我國幾千年沿襲下來的印材,在與明末清初出現的石制印材競爭中,不僅沒有衰落,反而有大量銅印章精品面市,并流傳后世,據北京市印章前輩回憶,民國時期銅印章牢牢占據著北京市場的七、八成。廣州印章刻刀他們常常取用一些警世恒言,或詩詞佳句作為印章內容,以作為空閑之用。
印章根據歷代人民的習慣有:“印章”、“印信”、“記”、“朱記”、“合同”、“關防”、“圖章”、“符”、“契”、“押”、“戳子”等各種稱呼。先秦及秦漢的印章多用作封發對象、簡牘之用,把印蓋于封泥之上,以防私拆,并作信驗。而官印又象征權力。后筒簡牘易為紙帛,封泥之用漸廢。印章用朱色鈐蓋,除日常應用外,又多用于書畫題識,遂成為我國特有的藝術品之一。古代多用銅、銀、金、玉、琉璃等為印材,后有牙、角、木、水晶等,元代以后盛行石章。其它在戰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
走過你征我伐、割據多如牛毛的南北朝,歷史終于又一次掙脫窄狹的瓶頸,豁然開朗。但古代印章藝術并未隨歷史的前進而再度輝煌。以典淳平正的繆篆為基礎的秦漢印風在勁吹印壇800年后,終于退出歷史舞臺,九疊文主宰了公印,公印也因之喪失了管領印藝風的地位,幾百年在實用道路上機械盤曲,終為明清興起的文人篆刻的光焰所掩蓋。隋代繼秦代之后,開啟了中國古代印章制度與風格的又一新的歷史階段。這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首先,由于簡牘早已退出日常生活,紙張在公文等方面的普遍使用,公印不再局限于簡牘上所能取得的狹小平面,邊長從2.3厘米左右(秦漢一寸)猛然增大到5.4厘米左右(約合隋二寸)。由于印體加大,公印不像秦漢時代那樣刊刻職官名而發給官吏本人佩帶,而是轉為發給以官吏為的官署,完成了由職官印向官署印的轉變。公印不再佩帶而變為匣裝,置諸衙署!一幅作品鈐用大小不一的兩枚印章時,要上小下大以求平穩。
印章的種類其中之一是姓名章:姓名章是題款署名用章。姓名有連在一起的,也有分開的。題款用章,以一名一字為正,一姓一名亦可。款名,印字;款字,則用姓名章。款有姓,可用名章,款無姓,或不落款者,應用姓名章,以利辨識作者。引首章是鈐蓋在書法作品右上的章,又稱“隨形章”,是隨石料的造型順勢刻成的的章,一般不宜為方形,而以半通、長方、圓形、半圓形、隨圓葫蘆形、自然形、肖形等為好。書法作品上是否蓋引首章要看需要而定,如款首過于整齊,需“破形”;款尾印章分量太重,需“提升”;作品上印章分布單調,需“調整”,這時應考慮蓋引首章。尤其在字帖黑底上鈐印,則必須用朱紅印泥。印章種類繁多,基本上可分為官印和私印兩類。武漢專業印章多少錢
體制復雜,可以從字意,文字安排,制作方法,治印材料以及構成形式上分成各種類別。廣州永字牌印章刻刀
花押印又稱"押字",興于宋,盛于元,故又稱"元押"。元押多為長方,一般上刻楷書姓氏,下刻八思巴文或花押。從實用意義上說歷代印章大都有防辨偽的作用,作為個人任意書寫,變化出來的"押字"(有些已不是一種文字,只作為個人記號),自然就更難以摹仿而達到防偽的效果,因而這種押字一直沿用到明清時代。封泥又叫做"泥封",它不是印章,而是古代用印的遺跡──蓋有古代印章的干燥堅硬的泥團──保留下來的珍貴實物。由于原印是陰文,鈐在泥上便成了陽文,其邊為泥面,所以形成四周不等的寬邊。封泥的使用自戰國直至漢魏,直到晉以后紙張、絹帛逐漸代替了竹木簡書信的來往,才有可能不使用封泥。后世的篆刻家從這些珍貴的封泥拓片中得到借鑒,用以入印,從而擴大了篆刻藝術取法的范圍。廣州永字牌印章刻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