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四章編輯監督管理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的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加強對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第二十條建設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有關工程監理業務的文檔,有關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檔案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二)進入被檢查單位進行檢查,查閱相關資料;(三)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及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行為。第二十一條建設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并出示執法證件,不得妨礙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經營...
7)其它事故處理檢查、鑒定、驗收資料。凡是質量不合格,必須返修、加固或報廢處理,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稱為質量事故。質量事故發生后,總監應簽發工程暫停令,應要求施工單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同時,要求事故發生單位迅速向相應的主管部門上報,并于24h內寫出書面報告。監理工程師接到調查組技術處理意見后,由原設計單位提出事故技術處理方案,監理工程師予以審核簽認,要求施工單位制定施工方案設計。完工自檢后報總監組織有關各方進行檢查驗收,并要求事故單位編寫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并審核簽認。二十一、工程進度控制資料:1、施工進度計劃報審表(A2表)。附件:施工進度計劃。按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