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書法藝術,可分初唐、中唐、晚唐三個時期。初唐以繼承為主,尊重法度,刻意追求晉代書法的勁美。中唐不斷創新,極為昌盛。晚唐書藝亦有進展。唐代ZUI高學府有六種,即國子監、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其中書學,專門語養書法家和書法理論家,是唐代的創舉。歷朝名家輩出,燦若繁星。如初唐的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等;中唐的顏真卿、柳公權等,都是書法大家。晚唐有王文秉的篆書,李鶚的楷書和楊凝式的“二王顏柳”余韻。 我們學書法是學習書法家的書寫方法,他們寫字的規律,內在的精神,不一定要完全一樣。寧波歷代書法作品
書法的內涵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書法藝術的背景是中國傳統文化。書法植根于中國傳統文化土壤,傳統文化是書法賴以生存、發展的背景。我們今TIAN能夠看到的漢代以來的書法理論,具有自己的系統性、完整性與條理性。與其他文藝理論一樣,書法理論既包括書法本身的技法理論,又包含其美學理論,而在這些理論中又無不閃耀著中國古代文人的智慧光芒。比如關于書法中如何表現“神、氣、骨、肉、血”等范疇的理論,關于筆法、字法、章法等技法的理論以及創作論、品評論等等,都是有著自身的體系的。2、書法藝術本體包括筆法、字法、構法、章法、墨法、筆勢等內容。書法筆法是其技法的HE心內容。筆法也稱“用筆”,指運筆用鋒的方法。字法,也稱“結字”、“結構”,指字內點畫的搭配、穿插、呼應、避就等等關系。章法,也稱“布白”,指一幅字的整體布局,包括字間關系、行間關系的處理。墨法,是用墨之法,指墨的濃、淡、干、枯、濕的處理。湖州行書書法考級書法家李斯主持整理出了小篆。
立書寫三寸以上的大字,應站起來懸臂書寫,才能使得上力,便于照顧全貌。站時要兩腳踏實,右腳稍跨出,略成丁字步,右半身稍向前伸,腰稍前傾,左手扶案按紙,或向后展。前人主張把下半身的力量集中到腰,用腰部之力推動肩,用肩帶動上肢,通過上肢和腕把力送到筆尖,即所謂“力發乎腰,其根在腳”。這可以在實踐中慢慢體會。跪書寫二尺以上大字,可以跪地或伏地書寫,這樣易于總領字的結構。方法是左膝跪地,右膝彎曲支持身體,左手伸直扶地。此法身體過于屈曲,不易得力,有條件ZUI好備一矮案書寫。無論坐書、立書,寫時眼與紙之間均保持適當距離,應隨書寫字的大小而變。書寫小字宜近,大字宜遠。通常寫中楷、大楷,宜在一市尺左右,寫小字應稍小于這個距離。寫一尺以上大字,應有二尺以上距離,否則難于照顧筆畫與整體結構的關系。
印刷體不是書法,如果是的話,墻面宋體廣告油漆工就是書法家了。所謂“家”是有自己思想的,“匠”是沒有自己思想的,就像一個木匠一個瓦匠所為。他可以復制、重復,他是制造,但不是創造,而復制的只能叫科學,如那些鉛字都可以復制,那些美術字也是可以成批復制,所以那些可以“化身千億”的刻板的美術體字也不叫藝術,不叫書法,只有不可復制的才叫藝術。書法、繪畫,特別是富有創造的、富有獨特個性的東西才稱得上“家”,“個性的東西就是美的”—羅丹的話再次在我們耳邊響起。 草書的誕生,在書法藝術的發展史上有著重大意義。
從廣義講,書法是指語言符號的書寫法則。換言之,書法是指按照文字特點及其涵義,以其書體筆法、結構和章法寫字,使之成為富有美感的藝術作品。隨著文化事業的發展,書法己不僅JINXIAN于使用毛筆和書寫漢字,其內涵己DADA增加。如從使用工具上講,JIN筆這一項就五花八門,毛筆、硬筆、電腦儀器、噴槍烙具、雕刻刀、雕刻機、日常工具(主要是指質地比較堅硬的,能用來書寫的五金、生活工具)等。顏料也不單是使用黑墨塊,墨汁、粘合劑、化學劑、噴漆釉彩等五彩繽紛,無奇不有;品種之多,不勝枚舉。從執筆方式上看,有的用手執筆、有的用腳執筆,就是用其他QI官執筆的也不乏其人,甚至有的人寫字根本就不用筆,如“指書”“擠漏書”等;從書寫文種上說,并非漢字一種,有的少數民族文字也登上了書法藝壇,蒙文就是一例; 初書法家有擅行草書的劉基、工小楷的宋潦。溫州福字書法字帖
書法題字與我們當今的工作和生活變得息息相關。寧波歷代書法作品
古代史官修史,對材料處理、史事評論、人物褒貶,各有原則、體例,謂之“書法”。《左傳·宣公二年》:“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唐代劉知幾《史通·惑經》:“故知當時史臣各懷直筆,斯則有犯必死,書法無舍者矣。”宋謝采伯《密齋筆記》卷四:“《論語》書法之嚴,即《春秋》書法也。”明劉基《春秋明經·鄭伐許鄭伯伐許》:“蓋與鄭伐許、鄭伯伐許之書法同矣。“文字的書寫藝術。亦指書法作品。《南齊書·周颙傳》:“少從外氏車騎將軍臧質家得衛恒散隸書法,學之甚工。”宋錢愐《錢氏私志》:“元章書法之妙,今RI可謂DI一。”《儒林外史》第二八回:“作詩的從古也沒有這好的。又且書法絕妙,天下沒有第三個。” 寧波歷代書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