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中有明確規定:1、一般平面疏散區域,豎向疏散區域,人員密集流動疏散區域及地下疏散區域應急照明至少持續供電30min;2、航空疏散場所,避難疏散區域應急照明至少持續供電60min;3、消防工作區域,如消防控制室、配電室、水泵房等應急照明至少持續供電180min。應急照明燈在救災搶險、醫療救護等方面起到的作用是空前的,雖然說只有幾個小時的照明,但是幾個小時可以幫助多少財產和生命得到保障,LED的特點體積小、壽命長、使用安全、節能等一系列優點。應急照明,給你一個明亮的世界。漳州led智能應急照明
應急照明的設置要求及照度標準應符合國家防火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1應急照明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與其同時使用時,應有單獨的控制開關,且控制開關面板宜與一般照明開關面板相區別或選用帶指示燈型。2應急照明不作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時使用時,當正常照明因故停電,應急照明電源應自動投入。3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為lx。4工作場所內,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5備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規定外,不低于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配電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繼續工作的其他房間的備用照明,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7公共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應裝設出口標志燈。 玉樹led智能應急照明醫院應急照明:用燈光,傳遞生命的信息。
應急照明持續照明:從應急照明電源的種類及轉換時間的要求,不難看出應急照明持續工作時間是受到一定條件限制的。通常規定疏散照明持續工作時間不宜小于30min,根據不同要求可分為30、60、90、120、180min等6個檔次。備用照明和安全照明的持續工作時間應視使用場所的具體要求而定。對于接自電網或發電機組的應急照明系統,其持續工作時間是容易滿足要求的;對于蓄電池供電的應急照明系統,其工作時間受到容量大小的限制,對于要求持續工作時間較長的場所不宜單獨使用蓄電池組,應考慮與發電機組配合使用。在這種情況下,由蓄電池組供電,做為應急照明的過渡,因此,其持續工作時間可適當減少。在選擇應急照明電源時,持續工作時間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安全出口標志燈。有人認為,安全出口標志燈與疏散指示燈一樣,正常時處于關閉狀態。事實上安全出口標志燈應該常明,因為它是一種安全的保障。當人們走進一個新建筑時,對環境不很熟悉,首先常會考慮,如果一發生事故.從哪里出去?往往非常留意安全出口的設置,設置醒目標志的安全出口,必然給人們留下深刻印象。象商場、餐廳、多功能廳、健身娛樂場所等,如果不營業時,沒有人出入,為了節約用電可關閉疏散照明.采用三線制配線,使應急燈內蓄電池處于充電狀態。(2)備用照明與安全照明。設置在事故發生后仍需堅持工作的地方,應結合正常照明統一布置。通過利用正常照明燈的部分或全部,故障時進行電源切換或全部采用應急照明燈。選擇應急照明,選擇放心。
應急照明的內容與要求在《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J133-90)中已提出應急照明可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備用照明。在《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中第九章第二節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中第十章第二節“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中規定了應設的部位。這樣,設計人員根據使用特點及甲方要求,在控制上采取不同的方法,使應急照明設計出現了千姿百態、百花齊放的局面。(1)疏散照明。。(2)安全出口標志燈。(3)備用照明與安全照明。公寓應急照明:為你的安全保駕護航。漳州led智能應急照明
緊急情況,應急照明的力量展現。漳州led智能應急照明
疏散照明跟應急照明的區別:1、特點不同: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不應大于,不應大于。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正上方應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2、供電要求不同: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備用電源的連續供電時間,對于高度超過100m的民用建筑不應少于。對于醫療建筑、老年人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應少于,對于其他建筑不應少于。3、性質不同:疏散照明是火災是使用的帶有逃生路線指示的照明系統,這時候應急照明應該是強切的斷電狀態,是兩個東西,兩個系統。應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統因電源發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況下,供人員疏散、保障安全或繼續工作的照明。 漳州led智能應急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