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門負責人和主管經理(所長)批準后實施。第十六條稅務代理計劃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一)委托人的基本情況;(二)代理事項名稱、要求及范圍;(三)審驗重點內容及重點環節的選擇;(四)采取的方法及所需的主要資料;(五)代理工作及實施進度和時間預測;(六)人員安排及分工;(七)風險評估;(八)代理費用預算;(九)其他。第十七條代理計劃經批準后,代理項目負責人及其執業人員應根據代理協議和代理計劃的要求,向委托方提出為完成代理工作所需提供的情況、數據、文件資料。必要時,可書面列示。第十八條根據委托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托人提供的情況、數據、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第十九條承辦的執業人員在對委托人提供的代理事項所需資料驗證、核實的基礎上,制作稅務象征報告、涉稅文書,經征求委托人同意后,加蓋公章送交委托人或主管稅務機關。第二十條稅務代理報告實行三級審核簽發制,即代理項目負責人、部門經理、經理(所長)簽字后,方可加蓋公章送出。第二十一條代理項目負責人、部門經理、經理(所長)應為執業注冊稅務部。執業注冊稅務師對其代理的業務所出具的所有文書有簽名蓋章權。關于推行稅務代理的幾個問題。綜合稅務代理哪個好
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17號2001年10月8日為了進一步規范稅務象征機構的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在工作中加強對稅務師事務所的監督、檢查,并將執行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總局。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首章總則首條為規范稅務代理執業行為,保證稅務代理執業質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稅務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第二條本規程適用于取得稅務代理資格的稅務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和合伙制稅務師事務所等務師事務所(簡稱稅務師事務所,下同)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簡稱委托人,下同)委托,代為辦理的各項稅務事宜。第三條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為:(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二)辦理除增值稅特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金鳳區智能化稅務代理關于規范稅務代理行為的探討。
[編輯]稅務代理的一般程序稅務代理的一般程序按其性質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實施階段、代理完成階段。準備階段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稅務代理機構提出稅務代理時,稅務代理機構要對要求代理方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在此基礎上確定是否接受該項代理業務。雙方在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簽定委托代理協議書,約定代理內容、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稅務代理機構在受理某項代理業務后,應確定稅務代理風險,編制稅務代理計劃、安排實施代理工作。實施階段是稅務代理全過程的中心環節,其工作是按照代理計劃,根據委托代理協議書約定的代理事項、權限、期限開展工作。代理完成階段是實質性的代理業務結束,此階段的工作主要是整理代理業務工作底稿,編制有關表格,并將有關資料存檔備查。
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二十二條在稅務代理過程中,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如遇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及時向所在的稅務師事務所和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一)現行稅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或規定不夠明確的;(二)委托人授意代理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以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三)委托人自行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第二十三條代理項目實施中的責任,應根據協議的約定確定。凡是由于委托方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托方承擔責任;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由稅務師事務所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第四章稅務代理工作底稿第二十四條稅務師事務所應建立稅務代理工作底搞制度。稅務代理工作底稿是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形成的工作記錄、書面工作成果和獲取和資料。第二十五條稅務代理工作底稿應如實反映代理業務的全部過程和所有事項,以及開展業務的專業判斷。第二十六條稅務代理工作底稿要依照稅務代理事項的內容和要求編制。應當內容完整、格式規范、記錄清晰、結論準確。中國稅務代理問題與對策探求。
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以方協商解決。第七章稅務代理業務檔案的管理第三十九條稅務師事務所承辦代理為務必須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第四十條稅務代理檔案是如實記載代理業務始末、保存計稅資料、涉稅文書的案卷。代理業務完成后,應及時將有關代理資料按要求整理歸類、裝訂、立卷,保存歸檔。第四十一條稅務代理業務檔案包括:(一)與委托人簽訂的委托協議;(二)稅務代理工作底稿、重要文字記錄、各種財務報表、計算表、匯總表、核對表;(三)本所人員從事代理業務所出具的各類審核意見書、鑒證報告、說明書、報表等;(四)與委托人或稅務機關商談委托業務時形成的有關文件、會議記錄等書面資料;(五)委托人的基本情況資料及有關法律性資料;(六)其他有關代理業務資料;第四十二條稅務象征業務檔案需妥善保存,專人負責。稅務代理業務檔案保存應不少于五年。第八章附則第四十三條本規程是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基本程序,各地可以根據本規程第三條的規定另行制定有關具體代理項目的操作程序。第四十四條本規程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解釋和修訂。第四十五條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附: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示范文本。在辦理稅務代理登記時需要準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賀蘭第三方稅務代理產品介紹
在辦理稅務代理登記時需要準備營業執照副本。綜合稅務代理哪個好
委托人能全方面、真實地提供稅務代理工作所需要的生產、經營情況和有關的數據、財務賬冊及文件資料。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代理事項,稅務師事務所有權拒絕接受委托;如對稅務師事務所的執業能力和水平不能達到滿意的程度,納稅人可以不予委托。雙方在委托代理事項上達成一致意見后,應當簽訂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稅務代理委托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護。稅務代理委托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委托人及稅務中所名稱和住址;·委托代理項目的范圍;·委托代理的方式;·委托代理的期限;·雙方的義務及責任;·委托代理費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違約責任及賠償方式;·爭議解決方式;·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2.稅務代理業務的實施作為受托方,稅務師事務所對于代理業務的實施應當包括委派具有勝任能力的人員、編制稅務代理工作計劃、審核委托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及有關事項、編制稅務代理工作底稿、制作稅務代理工作報告和涉稅文書等內容。稅務師事務所對各項內容的實施有著嚴格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具體工作內容請見《稅務代理業務規程》。作為委托方。綜合稅務代理哪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