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中公布了納稅評估通用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分稅種納稅評估特定分析指標及使用方法,并對企業納稅指標分析標準進行了公示,詳細描述各指標項目分析的數據來源,指出何時產生疑點及如何判斷,為納稅企業自查納稅異動情況提出了諸多改進建議。 主管稅收的管理人員負責收集、整理納稅企業納稅申報數據,包括:“銷售收入、銷項稅額、銷售價格、銷售數量、進項稅額、應繳已繳增值稅、稅負率等數據”,由此進行納稅企業當期稅款繳納數與上期稅款繳納數、以及與上年同期稅款繳納數的比值分析,找出企業納稅異常所在。通過航天信息納稅分析系統預置的各稅種不同納稅指標分析公式,企業在以上這些財務、業務數據完整發生時,系統自動幫助稅務會計分析各納稅指標執行情況,為企業提前預知自己納稅情況提供很好的事前風險預測。《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鼓勵類企業,企業所得稅、個稅稅率15%,疊加園區90%財政扶持!上海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基本方法
稅法即稅收法律制度,是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以為依據,調整國家與社會成員在征納稅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稅收秩序,保障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一種法律規范,是國家稅務機關及一切納稅單位和個人依法征稅的行為規則。 按各稅法的立法目的、征稅對象、權益劃分、適用范圍、職能作用的不同,可作不同的分類。一般采用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兩大類。 稅收法律關系體現為國家征稅與納稅人的利益分配關系。在總體上稅收法律關系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也是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方面構成。 稅法構成要素是稅收課征制度構成的基本因素,具體體現在國家制定的各種基本法中。主要包括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減稅免稅、納稅環節、納稅期限、違章處理等。其中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率三項是一種稅收課征制度或一種稅收基本構成的基本因素。楊浦區納稅籌劃稅務籌劃考慮的多角度更普遍一些,它包含了稅收籌劃和納稅籌劃。
稅收籌劃與避稅本質上的區別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因為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都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或將企業本屬于明顯違反稅法的稅收籌劃行為暫且放任不管,使企業對稅收籌劃產生錯覺,為以后產生更大的稅收籌劃風險埋下隱患。
稅務籌劃是企業整體經營籌劃的重要組成,既是適應納稅人的需要,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追求利益的必然結果,稅務會計不只要對稅務資金運動進行反映和監督,還要通過稅負因素分析明確利用合法手段保護自身權益,在不違反稅法前提下,依據稅收規定和生產經營特點籌劃企業整體經營,減少應稅行為,提高企業利潤。 稅收籌劃模型的建立便于對納稅方案進行有效抉擇,是連接籌劃目標與技術實現的紐帶,當納稅人完成籌劃任務有多套納稅方案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運用簡單或復雜的數學模型進行計算、比較和選擇。航天信息ERP“稅務會計處理系統”固化不同行業特征的稅收籌劃模型,包括:固定抉擇模型、相機抉擇模型、集團抉擇模型和納稅禁區模型等,納稅人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模型從企業組建形式、注冊登記開始,圍繞籌資、投資、營運全過程,乃至收益分配等環節進行稅收籌劃工作,以此達到強化企業法律意識,優化產業結構和投資方向的目的,并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會計管理水平的提高,實現了企業稅收利益及經濟利益的較大效能。財政、稅務的簡稱。工商管理等不屬于此范圍,一般包括各種財政學、稅收學、稅務等專業。
盡管在發達國家納稅人對納稅籌劃耳熟能詳,充分利用,而我國則處于初始階段,且參差不齊、人言言殊,但法人和自然人對納稅籌劃極其關注卻是不爭的事實。鑒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法律地位平等,但權利義務不對等,勢必形成獨具中國的特色的納稅籌劃原則:對稅務機關來說,要依法行政,不折不扣地執行“法無援權不得行”的原則,不能超越范圍濫用自由裁量權;對納稅人來說,要遵守稅法和尊重稅法,堅定不移地遵循“法無明文不為過(罪)”的原則,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有的企業不是在發生應稅行為或納稅義務之前進行籌劃。海南稅收籌劃如何收費
通過分解稅基,使稅基從稅負較重的形式轉化為稅負較輕的形式。上海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基本方法
逃稅( tax evasion)是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律法規,采取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的行為。偷稅(tax fraud),是指“納稅人偽造(設立虛假的賬簿、記賬憑證)、變造(對賬簿、記賬憑證進行挖補、涂改等)、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以沖抵或減少實際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仍然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對偷稅行為,稅務機關一經發現,應當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并依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偷稅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逃稅與偷稅的概念基本相同,我國有關法條的規定中沒有“逃稅”的概念,一般是將其歸入偷稅的范圍加以處罰的。上海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