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都由縣級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因此,如果跨宗土地,分屬不同縣級主管部門的,應當分別申請;如果屬于同一主管部門的,一并申請。一、《城鄉規劃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機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二、《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第七條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機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家專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家專屬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安全施工許可證的申請條件: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青浦區施工許可證
夜間施工許可證標準:按照國家專屬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了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可以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是建設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計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準予開工的文件。為了避免出現同一項建筑工程的開工由不同的機構行政主管部門多頭重復審批的現象,本條規定對實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至于哪些建筑工程實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開工報告的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則應當按照國家專屬的有關規定執行。楊浦區市政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材料在施工之前一定要辦理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的期限規定:即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這就是說,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建設單位提交的領取施工許可證的申請后,應當在十五日之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本條第1款規定條件的申請單位發給許可證,對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則應當通知建設單位,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綜上所述,就是辦理施工許可證條件的相關介紹。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辦理一些登記手續,對施工場地的工具也要進行審查還有就是確定資金、物資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設施等是否落實。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筑,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在施工之前一定要辦理施工許可證。
安全施工許可證的申請條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作規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作資格證書;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7、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安全施工許可證的申請條件: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辦理施工許可的重要性: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工程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規劃驗線和驗收,商品房銷(預)售,房屋產權登記等的法定要件。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有關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房地產商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開發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對有關責任人員,可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對不屬于本次延期范圍或者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受理。楊浦區市政工程辦理施工許可證材料
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按規定已在統計部門辦理了統計登記手續。青浦區施工許可證
安全施工許可證應遵守的規定: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遵守如下強制性規定:1、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2、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3、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青浦區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