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使用與注冊的關系
2013 年《商標法》規定 :“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第 59 條第三款)。該款規定明確在先商標的使用并獲得一定影響的時間應以在后商標的“申請日”為準,并且將“繼續使用”的范圍限制在原使用范圍內,但目前尚不清楚這一范圍是否主要指地域范圍。 氣味商標,以某種特殊氣味作為區別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務項目的商標。目前,這種商標只在個別國家被承認。商標代理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注意以前是期滿前六個月,現在改為12個月。)商標代理證明商標,指單位或個人用以證明商品或服務的原料、制造方法等特定品質的標志。比如"綠色食品"標志等。
商標訴訟,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引起的訴訟。根據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和案件的性質,以及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目的,從廣義上說,商標訴訟所涉及的案件可分兩大類別:一類是屬于民事訴訟的案件。《商標法》規定,如果注冊商標遭受侵犯,可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行政程序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另一類是屬于刑事訴訟的案件。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包括擅自制造或者銷售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可以并處罰款外,對直接責任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127條規定,違反商標管理法規,工商企業假冒其他企業已經注冊的商標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也稱為商標許可合同,是商標權人同意被許可人按約定使用其商標,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合同。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權的許可也稱為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權人將自己的注冊商標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許可給他人使用。其中,商標權人是許可人,使用商標的人是被許可人。通過商標權許可,商標權人可以進一步發揮商標的作用,被許可人可以借助他人的商標在短期內拓展市場、獲取利益,消費者可以在市場上買到自己想要的產品。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權人或其授權的人將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被許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費的行為。 集體商標,指以團體、協會或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成員資格的標志。
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商標申請聲明”欄選擇“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提交的商標圖樣應當至少包含三面視圖(正視圖、側視圖、仰視圖、俯視圖等),并在“商標說明”欄內說明商標使用方式,且提交的商標圖樣應當清晰完整。
申請人在申請書“商標申請聲明”中勾選了“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在商標圖樣中,申請人分別從正視圖、側視圖、背面視圖等不同角度提交了四面視圖,并在“商標說明欄”內寫明商標的使用方式,符合三維標志的申請要求。 商標公告以后,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怎樣商標時效
商標的可視性,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的可視性標志。商標代理
聯合商標,是指某一個商標所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冊幾個近似的商標,或在同一類別的不同商品上注冊幾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這些相互近似的商標稱為聯合商標。這些商標中首先注冊的或者主要使用的為主商標,其余的則為聯合商標。 因聯合商標作用和功能的特殊性,其中的某個商標閑置不用,不致被商標主管部門撤銷。由于聯合商標相互近似的整體作用,因此,聯合商標不得跨類分割使用或轉讓。
注冊聯合商標的目的,相對于正商標而言,是為了防止自己的正商標被他人影射仿冒。 商標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