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并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規定,獲準使用地理標志產品標志資格的生產者,未按相應標準和管理規范組織生產的,或者在2年內未在受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上使用標志的,國家質檢總局將注銷其地理標志產品標志使用注冊登記,停止其使用地理標志產品標志并對外公告。 聯合商標,指某商標所有者在相同商品上注冊幾個近似商標,或在同一類別不同商品上注冊幾個相同或近似商標。咨詢商標規定
版權登記,版權也稱之為“著作權”,是用來表述創作者因其文學和藝術作品而享有的權利的一個法律用語。也可簡單理解為版權是對計算機程序、文學著作、音樂作品、照片、電影等的復制權利的合法所有權。
具體登記流程,提交作品——版權委托書——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交費——受理——審查——證書(三十個工作日 )。
所需材料,(1)《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3)權利歸屬證明文件;(4)作品樣本;(5)作品登記承諾書;(6)提交作品實物樣本時,需提供版權登記實物樣本征集展示授權書;(7)委托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代理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怎樣商標代理三維標志商標,又稱為立體商標,用具有長、寬、高三種度量的三維立體物標志構成的商標標志。
商標侵權和假冒偽劣有什么區別
商標侵權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假冒偽劣指產品或商品冒用其它品牌進行偽造,或質量低劣。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嚴重危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嚴厲打擊。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調整使用與注冊的關系
2013 年《商標法》規定 :“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第 59 條第三款)。該款規定明確在先商標的使用并獲得一定影響的時間應以在后商標的“申請日”為準,并且將“繼續使用”的范圍限制在原使用范圍內,但目前尚不清楚這一范圍是否主要指地域范圍。 音響商標,以音符編成的一組音樂或以某種特殊聲音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
商標變更,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自《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辦理轉讓手續。辦理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生轉移。申請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有兩條途徑:(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承攬合同商標行業
商品商標,就是商品的標記,可分為商品生產者的產業商標和商品銷售者的商業商標。咨詢商標規定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注意以前是期滿前六個月,現在改為12個月。)咨詢商標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