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條***外經貿主管部門收到技術出口申請后,應當會同***科技管理部門對申請出口的技術進行審查,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限制出口的技術需經有關部門進行保密審查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六條技術出口申請經批準的,由***外經貿主管部門發給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申請人取得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后,方可對外進行實質性談判,簽訂技術出口合同。第三十七條申請人簽訂技術出口合同后,應當向***外經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申請技術出口許可證:(一)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二)技術出口合同副本;(三)技術資料出口清單;(四)簽約雙方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外經貿主管部門對技術出口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技術出口作出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第三十八條技術出口經許可的,由***外經貿主管部門頒發技術出口許可證。技術出口合同自技術出口許可證頒發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九條對屬于自由出口的技術,實行合同登記管理。出口屬于自由出口的技術,合同自依法成立時生效,不以登記為合同生效的條件。第四十條出口屬于自由出口的技術,應當向***外經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實行限制進口的技術,進口經營者應持技術進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嘉定區智能技術進出口運動
決定是否準予進口。外經貿部自批準進口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技術進口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準予許可。因申請材料不完備、申請內容不清或其它申請不符合規定的情形,退回申請人修改或補充的,申請人重新申請或補充***材料之日為收到申請日。第十三條技術進口經許可的,外經貿部向進口經營者頒發統一印制和編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口許可證》(以下簡稱《技術進口許可證》,見附表三)。限制進口技術的技術進口合同自技術進口許可證頒發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條技術進口經營者到外經貿部領取技術進口許可證時,應登錄中國國際電子商務網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合同管理系統",按程序錄入合同內容。第十五條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投資項目,如涉及限制進口技術,技術進口經營者依照本辦法第五條或第十二條規定向外經貿部提出技術進口申請時,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第十六條技術進口經營者獲得《技術進口許可證》后,如需更改技術進口內容,應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重新履行技術進口許可手續。第十七條技術進口經營者憑《技術進口許可證》,辦理外匯、銀行、稅務、海關等相關手續。第十八條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徐匯區先進技術進出口服務進出口許可證是由國家有關機關給進出口商簽發的允許商品進口或出口的證書。
定義編輯語音技術進口許可證、技術出口許可證暫未設監管證件代碼[1]。適用范圍編輯語音1.《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所稱技術進出口,是指從我國境外向我國境內,或者從我國境內向我國境外,通過貿易、投資或者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轉移技術的行為,包括**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技術服務和其他方式的技術轉移。2.技術進出口分為禁止進出口技術、限制進出口技術和自由進出口技術。(1)禁止進出口的技術,不得進出口。禁止進出口技術詳見《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2)限制進口或者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限制進出口技術詳見《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3)自由進出口的技術實行合同登記管理。3.兩用物項及相關技術出口按《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進行管理。4.***技術出口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出口管理條例》)進行管理。5.國家秘密技術出口按《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規定》進行管理。[1]管理規定編輯語音1.實行限制進口的技術,進口經營者應持技術進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
有利于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二)是否符合我國對外承諾的義務。第八條限制進口技術的技術審查應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否危及**或社會公共利益;(二)是否危害人的生命或健康;(三)是否破壞生態環境;(四)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有利于促進我國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有利于維護我國經濟技術權益。第九條進口申請獲得批準后,由外經貿部頒發統一印制和編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以下簡稱《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見附表二)。技術進口經營者取得《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后,可對外簽訂技術進口合同。第十條技術進口經營者簽訂技術進口合同后,應持《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合同副本及其附件、簽約雙方法律地位證明文件到外經貿部申請技術進口許可證。第十一條外經貿部應自收到本辦法第十條所規定的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技術進口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準予許可。第十二條技術進口經營者依照本辦法第五條向外經貿部提出技術進口申請,履行進口許可手續時,可一并提交已簽訂的技術進口合同副本及其附件。外經貿部應在收到前款規定的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國家經貿委分別對技術進口項目進行貿易審查和技術審查。技術進口許可證、技術出口許可證暫未設監管證件代碼。
特點編輯語音技術出口具有與商品出口不同的特點:出口的技術多涉及**、專有技術(know-how)、商標、商業秘密等多種知識產權,需要用相應的法律手段去保護;促推銷技術至成功出口經歷的時間長,程序多,夙險高,投資大,但出口后的回收值高。內容編輯語音(一)**權的轉讓、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實施許可以及注冊商標的轉讓和使用許可;(二)產品研究與開發、生產工藝、方法、配方以及經營管理和質量控制等方面的專有技術的轉讓;(三)植物栽培、動物飼養和繁殖以及菌種培養等方面的專有技術的轉讓;(四)工程設計、工藝設計、產品設計、地質勘探、計算機軟件建設和編制、技術咨詢、技術培訓以及其他形式的技術服務;(五)涉及(一)、(二)、(三)、(四)項內容之一生產線、成套設備和關鍵設備的出口;(六)涉及(一)、(二)、(三)、(四)項內容之一的合作生產、合作設計、合作開發、補償貿易、直接投資以及工程承包。我國技術引進工作大體上可分為三個大的發展階段:1950年—1978年為第一階段;1979年—1994年為第二階段;1995年至今為第三階段。簡介編輯語音技術進口指從中國境外向中國境內通過貿易、投資或者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轉移技術的行為。實行限制出口的技術,出口經營者應持技術出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黃浦區質量技術進出口品質保障
自由進出口的技術,進出口經營者應持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向海關辦理進/出口手續。嘉定區智能技術進出口運動
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追究技術進口經營者相關責任。第十九條****專有技術的進口不適用本辦法。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02年1月1日施行。特點編輯語音我國技術進口是指通過貿易、投資或者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向境內引進技術的行為。具體包括**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實施許可、技術秘密(專有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和其他方式的技術轉移。第一階段。共簽訂技術引進合同845項,合同金額為,該階段引進的項目主要是基礎工業項目,技術引進的方式主要是成套設備引進的單一方式,技術引進工作的組織管理高度集中,資金來源基本是國家撥款,技術引進業務也完全由專營公司負責。第二階段。我國共對外簽訂技術引進合同5784項,合同總金額為億美元,該階段技術引進的決策與管理體制出現了較大變化,由原來**統一管理轉變為**和地方分級管理,逐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同時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成套設備與現有企業的技術改造并舉,而且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也工作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強。第三階段。技術引進穩步***展開。1995年是我國技術引進工作大發展的一年,共簽訂技術和設備引進合同3629項,合同總計金額億美元。嘉定區智能技術進出口運動
上海太平洋制泵(集團)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滬太路7488弄25號。公司業務涵蓋排污泵,消防泵,清水泵,生活成套機組等,價格合理,品質有保證。公司從事機械及行業設備多年,有著創新的設計、強大的技術,還有一批**的專業化的隊伍,確保為客戶提供良好的產品及服務。上海太平洋制泵憑借創新的產品、專業的服務、眾多的成功案例積累起來的聲譽和口碑,讓企業發展再上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