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經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二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對申請及其技術進口合同的真實性一并進行審查,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文件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對技術進口作出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第十六條技術進口經許可的,由***外經貿主管部門頒發技術進口許可證。技術進口合同自技術進口許可證頒發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條對屬于自由進口的技術,實行合同登記管理。進口屬于自由進口的技術,合同自依法成立時生效,不以登記為合同生效的條件。第十八條進口屬于自由進口的技術,應當向***外經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一)技術進口合同登記申請書;(二)技術進口合同副本;(三)簽約雙方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第十九條***外經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文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技術進口合同進行登記,頒發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第二十條申請人憑技術進口許可證或者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辦理外匯、銀行、稅務、海關等相關手續。第二十一條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經許可或者登記的技術進口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辦理許可或者登記手續。經許可或者登記的技術進口合同終止的,應當及時向***外經貿主管部門備案。進出口許可證是由國家有關機關給進出口商簽發的允許商品進口或出口的證書。嘉定區多功能技術進出口注意事項
有利于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二)是否符合我國對外承諾的義務。第八條限制進口技術的技術審查應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否危及**或社會公共利益;(二)是否危害人的生命或健康;(三)是否破壞生態環境;(四)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有利于促進我國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有利于維護我國經濟技術權益。第九條進口申請獲得批準后,由外經貿部頒發統一印制和編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以下簡稱《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見附表二)。技術進口經營者取得《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后,可對外簽訂技術進口合同。第十條技術進口經營者簽訂技術進口合同后,應持《技術進口許可意向書》、合同副本及其附件、簽約雙方法律地位證明文件到外經貿部申請技術進口許可證。第十一條外經貿部應自收到本辦法第十條所規定的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技術進口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決定是否準予許可。第十二條技術進口經營者依照本辦法第五條向外經貿部提出技術進口申請,履行進口許可手續時,可一并提交已簽訂的技術進口合同副本及其附件。外經貿部應在收到前款規定的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國家經貿委分別對技術進口項目進行貿易審查和技術審查。奉賢區自動化技術進出口**知識實行限制出口的技術,出口經營者應持技術出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
第三十五條***外經貿主管部門收到技術出口申請后,應當會同***科技管理部門對申請出口的技術進行審查,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限制出口的技術需經有關部門進行保密審查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六條技術出口申請經批準的,由***外經貿主管部門發給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申請人取得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后,方可對外進行實質性談判,簽訂技術出口合同。第三十七條申請人簽訂技術出口合同后,應當向***外經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申請技術出口許可證:(一)技術出口許可意向書;(二)技術出口合同副本;(三)技術資料出口清單;(四)簽約雙方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外經貿主管部門對技術出口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技術出口作出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第三十八條技術出口經許可的,由***外經貿主管部門頒發技術出口許可證。技術出口合同自技術出口許可證頒發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九條對屬于自由出口的技術,實行合同登記管理。出口屬于自由出口的技術,合同自依法成立時生效,不以登記為合同生效的條件。第四十條出口屬于自由出口的技術,應當向***外經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
***次向發證機關申領出口許可證時應提交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公司(企業)的批文、公司(企業)章程、營業執照以及出口商品經營目錄等復印件一套;(2)經批準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次向發證機關申領出口許可證時,應提交有關部門關于項目合同的批件、營業執照以及經國家對外經貿部認可的年度出口計劃等復印件一套。審核發證機關收到上述有關申請材料后進行審核。經同意后,由領證人按規定要求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申請表》。輸入電腦填好的出口許可證申請表,由申請單位加蓋公章后送交發證機關,經審核符合要求的,由發證機關將申請表各項內容輸入電腦。發證發證機關在申請表送交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一式四聯,將***、二、三聯交領證人,憑以向海關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銀行結匯手續。同時,收取—定的辦證費用。技術出口是指境內公司、企業、科研機構以及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在中國的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通過貿易或者經濟技術合作途徑(不包括對外經濟技術援助和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向境外的公司、企業、科研機構以及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提供技術。實行限制進口的技術,進口經營者應持技術進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
“技術進出口”是指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通過貿易、投資或者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轉移技術的行為。這些行為包括**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技術服務和其他方式的技術轉移。管理制度編輯語音我國對技術進出口實行統一的管理制度,依法維護公平、自由的技術進出口秩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還規定了技術進出口應當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科技政策和社會發展政策,有利于促進我國科技進步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有利于維護我國經濟技術權益等一系列問題。例如:有關技術進出口的管理問題。再如,條例明確規定:“偽造、變造或者買賣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或者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證的,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或者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海關法的有關規定處罰;***外經貿主管部門并可以撤銷其對外貿易經營許可。”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是指國家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授權發證機構依法對限制進出口技術實施進出口許可管理,簽發準予進出口的許可證件。技術進口許可證、技術出口許可證暫未設監管證件代碼。楊浦區多功能技術進出口運動
國家秘密技術出口按《國家秘密技術出口審查規定》進行管理。嘉定區多功能技術進出口注意事項
[1]法律規定編輯語音***條為促進我國技術進口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列入《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另行發布)中禁止進口的技術,不得進口。第三條國家對限制進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凡進口列入《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中限制進口技術的,應按本辦法履行進口許可手續。第四條屬于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限制進口技術的進口許可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會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經貿委")管理。第五條技術進口經營者進口本辦法第三條所規定的限制進口技術時,應填寫《中國限制進口技術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見附表一),報送外經貿部履行進口許可手續。第六條外經貿部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會同國家經貿委分別對技術進口項目進行貿易審查和技術審查,并決定是否準予進口。因申請材料不完備、申請內容不清或其它申請不符合規定的情形,退回申請人修改或補充的,申請人重新申請或補充***材料之日為收到申請日。第七條限制進口技術的貿易審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一)是否符合我國對外貿易政策。嘉定區多功能技術進出口注意事項
上海太平洋制泵(集團)有限公司致力于機械及行業設備,是一家生產型公司。公司業務涵蓋排污泵,消防泵,清水泵,生活成套機組等,價格合理,品質有保證。公司將不斷增強企業重點競爭力,努力學習行業知識,遵守行業規范,植根于機械及行業設備行業的發展。在社會各界的鼎力支持下,持續創新,不斷鑄造***服務體驗,為客戶成功提供堅實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