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ticZymes Technologies致力于提供高質量產品,具有良好的批間一致性、穩定可靠的質量、及時的文件及技術支持。ArcticZymes所有產品的開發、生產及銷售等都符合ISO13485:2016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鑒于生物制品更嚴格的質控要求,廠家對鹽活性核酸酶系列產品(Salt Active Nucleases,SANs)的生產及質控,在符合ISO13485:2016體系基礎上,增加了cGMP相應要求,如生產用原輔料是Non-animal和Non-plant來源的,終產品經過0.22μm過濾sterilization,放行檢測包括microbes、fungus及內毒檢測等,所有標準符合USP-EP要求。中鹽核酸酶更適合細胞培養體系,相比全能核酸酶,酶用量減少到1/3-1/2,HCD去除效率更高。福建等滲條件中鹽核酸酶70950-150
M-SAN HQ中鹽核酸酶發揮酶活性的條件比較廣。例如,該酶適宜的鹽濃度(NaCl)范圍是0mM-225mM,能耐受400mM NaCl濃度。適宜反應溫度為20℃-37℃,能耐受4℃-40℃。Mg2+濃度大于0.5mM即可,在4-15mM范圍即可表現更高活性。跟其他核酸酶不同,M-SAN HQ中鹽核酸酶不是堿性核酸酶,其適宜pH為7.2-8.7,能耐受6.3-8.7。綜合這些特點,在生理鹽條件下,M-SAN HQ的酶活是傳統全能核酸酶的5倍左右。因此,可以說M-SAN HQ是更適合生理鹽條件下的核酸酶。甘肅M-SAN中鹽核酸酶70950在150mM NaCl條件下,M-SAN HQ中鹽核酸酶的酶切活性達到常規核酸酶的5倍左右。
經過多年的經驗積累及市場積淀,倍篤生物已組合多條不同產品線,分別滿足體外診斷、organoid及干細胞、細胞基因藥物等領域的需求。其中,細胞基因藥物領域產品線包含SAN HQ高鹽核酸酶及M-SAN HQ中鹽核酸酶、泊洛沙姆P 188 Bio、GMP級MSC/PSC培養基、GMP級膠原酶、AAV滴度檢測產品、工藝雜質及外源污染物殘留檢測產品、AAV中和抗體蛋白酶等;相關品牌有挪威ArcticZymes Technologies、德國BASF、德國Sartorius、德國Nordmark、瑞典Genovis、中國君研生物等。
細胞基因藥物的基因遞送有病毒及非病毒兩種方式,其中病毒遞送更為常用。在病毒遞送路徑中,腺相關病毒(AAV)和慢病毒(Lentivirus)是常用的兩種載體;差別是病毒基因組的存在形式,AAV的基因組一般不整合到染色體中,以游離形式存在于染色體之外,且一般會表達數年之久;而慢病毒的基因組則會整合到染色體達到長期持續表達的目的。此外,其它用于基因藥物的病毒載體有單純皰疹病毒(HSV)、痘苗病毒(Vaccina Virus)、痘病毒(Poxviruses)。ArcticZymes的產品開發、生產、銷售和營銷過程均通過ISO13485質量標準的認證。
殘留的宿主DNA是生產中產生的雜質,其存在潛在的致瘤性、傳染性和免疫原性等風險。相關研究表明,基因的大小普遍在200bp以上,因此大于200bp有可能會有一定的致病性,而且殘留DNA片段越大,生物制品的風險等級越高。因此,各國監管機構對其提出了嚴格要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在《關于人類基因zhiliao新產品生產指導文件》中明確指出HCD的片段要小于200bp。2022年5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審中心(CDE)發布的《體內基因藥物產品藥學研究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中也明確指出需對DNA殘留量和殘留片段大小進行控制,建議盡量將DNA殘留片段的大小控制在200bp以下。生理鹽濃度下,M-SAN HQ中鹽核酸酶性能優于常用核酸酶,對HCD的去除有些本質區別。江蘇中鹽核酸酶70950-202
ArcticZymes廠家管控整個供應鏈及生產流程,協助客戶進行文件審計及現場審計。福建等滲條件中鹽核酸酶70950-150
經典的慢病毒載體(LV)的生產工藝如下,——三質粒系統瞬時轉染HEK293細胞系,轉染24小時后LV由轉染陽性細胞生產并排出到培養上清液中;收獲上清培養液后,加入核酸酶去除HCD污染,通過澄清步驟去除大的細胞碎片等雜質;下游純化步驟分離LV載體,純化方法包括切向流過濾TFF、色譜純化及超速離心;純化后的LV病毒顆粒經過無菌過濾,更換到優化后的配方中,灌裝并冷凍保存。每批Car-T生產時取對應量的LV病毒,切忌反復凍融,否則LV病毒會失活。福建等滲條件中鹽核酸酶7095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