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供熱設施的燃煤熱源生產運營單位。(三)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四)城鎮或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五)依法應當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單位。2、對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較小、環境危害程度較低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簡化管理的內容包括申請材料、信息公開、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的具體要求。?核發機關根據污染物排放標準、總量控制指標、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等,依法合理確定排放污染物種類、濃度及排放量。對新改擴建項目的排污單位,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上述內容進行許可時應當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的相關要求作為重要依據。3、現有排污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具有排污許可證核發權限的核發機關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新建項目的排污單位應當在投入生產或使用并產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4、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排污單位的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作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依據。環境保護部文件環水體[2016]186號關于印發《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7. 排污許可證如果過期需要重新申領和年檢。衢州塑料廠排污許可申報
排污許可證內容第二章排污許可證內容第十二條排污許可證由正本和副本構成,正本載明基本信息,副本包括基本信息、登記事項、許可事項、承諾書等內容。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增加需要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的內容。第十三條以下基本信息應當同時在排污許可證正本和副本中載明:(一)排污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生產經營場所地址、行業類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二)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發證機關、發證日期、證書編號和二維碼等基本信息。第十四條以下登記事項由排污單位申報,并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記錄:(一)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等;(二)產排污環節、污染防治設施等;(三)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依法分解落實到本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記錄等。第十五條下列許可事項由排污單位申請,經核發環保部門審核后,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進行規定:(一)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源的位置和數量;(二)排放口和無組織排放源排放污染物的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杭州化工廠排污許可申報怎么收費11. 排污許可證的頒發需要企業制定和實施環保措施。
第三十四條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對具有核發權限的下級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的排污許可證核發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違規發放的排污許可證,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規定撤銷許可,并責令改正;對于下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違反規定發放排污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由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撤銷違規發放的排污許可證并責令整改,對直接負責核發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三十五條?鼓勵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等對排污單位的排污行為進行監督。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信息,暢通與公眾溝通的渠道,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有權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接受舉報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調查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對調查結果予以反饋,同時為舉報人保密。第三十六條除涉及機密或商業秘密之外,排污單位應當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及時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開相關信息;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公開排污許可監督管理和執法信息。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應當公布排污許可的管理服務指南和相關配套文件。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將延長期限理由告知排污單位。依法需要聽證、檢驗、檢測和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規定的期限內。行政機關應當將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申請人。核發機關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須向國家排污許可管理信息平臺提交審核結果材料并申請獲取全國統一的排污許可證編碼。核發機關應自作出許可決定起十日內,向排污單位發放加蓋本行政機關印章的排污許可證,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進行公告;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核發機關應當出具不予許可書面決定書,書面告知排污單位不予許可的理由以及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請行政訴訟的權利,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進行公告。第二十條在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內,下列事項發生變化的,排污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原核發機關提出變更排污許可證的申請。(一)排污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負責人等正本中載明的基本信息發生變更之日起二十日內。(二)第十條中許可事項發生變更之日前二十日內。(三)排污單位在原場址內實施新改擴建項目應當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4. 排污許可已經生效。
[1]中文名排污許可類別行政許可作用環境保護載體許可證目錄1背景2執行范圍3申領條件4種類和有效期排污許可背景編輯因為環境是極有限的資源,就是說環境的承載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沒有任何約束地向大氣和水體排污,必將造成環境惡化、生態破壞,各種災害性氣候的發生,導致人類不能正常生活,所以,必須對排放的污染物進行許可,通過許可的形式,實現污染物排放的總量控制,這樣才能減少環境污染的程度,提高環境質量標準。排污許可執行范圍編輯不單單是焦化和暖氣片企業是排污單位,排污單位包括的范圍很廣,它是指本行政區域內向大氣和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單位,除排污的工業企業外,包括餐飲、洗浴、醫療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采暖的鍋爐、茶爐、大灶等等。只不過是我們進行排污許可證管理的行業,重點放在焦化、冶煉、采選、鑄造、水泥、建材、陶瓷、化工等重污染行業。排污許可申領條件編輯1、條件:必須是經環保部門審批過的,環保設施齊全,運行正常,監測結果不超標,排污口、排污筒規范的,正常生產的,通過達標驗收的企業,或者是經環保部門審批后,批準試生產和正在進行限期治理的企業。如果排污單位排放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15. 排污許可已經審批。舟山注塑廠排污許可申報哪家好
16. 排污許可證的頒發需要企業不斷提高環保意識和技術水平。衢州塑料廠排污許可申報
租賃后不改變項目規模、不改變項目生產工藝,請問是否可以沿用原企業的環評?《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生態環境部門針對建設項目進行管理,項目實施、運行主體的變更不屬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管轄范疇。問題五:租賃他人場所經營新的產業,是否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租賃他人房屋經營新的產業應納入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1]123號)中提到,建設單位不論是通過土建施工建成新的設施,還是通過租賃他人場所從事某種影響環境的經營項目,都應當遵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的要求;環保部門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投資建設的項目,也應按照名錄規定的項目類別和劃分標準,判斷其是否屬于該名錄規定的建設項目,并根據其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要求該建設單位辦理相應的環境保護手續。如果該項目屬于“對環境影響很小的建設項目”,按照前述《條例》和《目錄》的規定,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衢州塑料廠排污許可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