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什么是消防安全評估:
消防安全評估就是對某一區域、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進行評議估計,即對構成環境的各類消防安全因素參照現行的消防法律、法規、規范,運用火災安全工程學原理進行的定性或定量的評價分析,得出一個較為全面的量化結果。這個結果可以直接反映該區域、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現狀和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的預測,具有科學性、系統性和時效性。
消防安全評估的范圍和內容
評估對象包含了區域、單位、場所等諸多的消防安全因素。對區域環境消防安全評估內容應至少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區域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的設置;
二是區域內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等級及安全布局;
三是區域內人員消防素質的高低、接受消防培訓人員的比例、人員的文化層次、年齡構成比例等。
火災高危單位應當每季度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評估 每年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 。徐匯區消防評估火災風險評估的相關概念
火災風險評估以及評估過程中涉及的相關概念主要有:
火災風險評估:對目標對象可能面臨的火災危險、被保護對象的脆弱性、控制風險措施的有效性、風險后果的嚴重度以及上述各因素綜合作用下的消防安全性能進行評估的過程。
可接受風險:在當前技術、經濟和社會發展條件下,組織或公眾所能接受的風險水平。
消防安全:發生火災時,可將對人身安全、財產和環境等可能產生的損害控制在可接受風險以下的狀態。
火災危險:引發潛在火災的可能性,針對的是作為客體的火災危險源引發火災的狀況。
火災***:由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引起、可能導致火災發生或發生火災后會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損害或社會影響的不安全因素。
火災風險:對潛在火災的發生概率及火災事件所產生后果的綜合度量。常可用:火災風險=概率X后果表達。其中“X”為數學算子,不同的方法“X”的表達會所不同。
火災危險源:可能引起目標遭受火災影響的所有來源。
火災風險源:能夠對目標發生火災的幾率及其后果產生影響的所有來源。
火災危險性:物質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及火災在不受外力影響下所產生后果的嚴重程度,強調的是物質固有的物理屬性。 松江區消防評估誠信互利運用火災安全工程學原理進行的定性或定量的評價分析,得出一個較為全面的量化結果。
人員密集場所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2萬㎡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1.5萬㎡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1萬㎡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筑總面積大于2500㎡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筑總面積大于1000㎡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筑總面積大于500㎡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火災***是消防監督管理中常用的一個詞語,又可以分為一般火災***和重大火災***。根據資料,較早的定義分別為:一般火災***是指存在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這種行為有導致火災的可能性或在火災時會產生一定的危害后果;重大火災***是指嚴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可能導致火災或在火災發生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根據這兩個定義,火災***是首先是一種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其次在定義中對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及火災發生后導致的后果進行了度量,但火災***定義是分別對火災發生可能性和火災后果進行度量的。**近有文獻對火災***和重大火災***進行了定義,但沒有對一般火災***進行定義。綜合評價方法:以統計學為基礎建立評估對象的影響因素集,并確定它們影響程度的等級和權重再進行分析計算。
《***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指出,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負責、公民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實責任,強化預防,整治***,夯實基礎,進一步提升火災防控和滅火應急救援能力,不斷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為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要建立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制度,由具有資質的機構定期開展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作為單位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情.電廠消防評估***選擇
直接反映該區域 場所 單位的消防安全現狀和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的預測 具有科學性 系統性和時效性。徐匯區消防評估
消防安全評估工作現狀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大會常務**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消防法》[1],以及后期國家出臺了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 號)[2]等一系列,推進消防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后,消防安全評估工作得到了極大的促進。
在國家推出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后,消防安全評估工作逐漸進入到按照機構資質開展工作的新高度。消防安全評估工作不斷的規范化,行業發展也逐漸步入正軌。但由于注冊消防工程師于2014年推出還未進行正式考試,各省市推出了臨時消防工程師考試,從事消防檢測評估的機構也大都是申請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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