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字格的用法歷來在書法學習者和愛好者中有分歧和爭議。啟功先生主編的一九八六年出版的《書法概論》中第48頁對“米”字格的說明就有誤差。JIN天把啟功對我所講和實踐的經(jīng)驗詳細成文,為后來者在練習書法結構時少走彎路。啟功先生所講的“米”字格是書法結構的一個重要的規(guī)律,也是對書法藝術的重大貢獻,它不同于描紅模子上打的“米”字或“井”字的格子。描紅模子上的格子是為初學者安排筆劃的位置作參考的。“米”字格的結構規(guī)律是指寫米字時,認為∠1要小于∠3,∠2要小于∠4,∠5要小于∠7,∠6要小于∠8。 學習書法姿勢正確與否很重要,尤其是初學書法的青少年。衢州毛筆書法作品
南北朝時期的書法進入北碑南帖時代。此時書法以魏碑ZUI勝。魏碑,是北魏以及與北魏書風相近的南北朝碑志石刻書法的泛稱,是漢代隸書向唐代楷書發(fā)展的過渡時期書法。晉至八王之亂,王室內訌以后,勢力逐漸衰微。在北方,隨著西晉的MIE忘。形成了“五胡十六國”的混亂時期。后拓跋氏結束十六國,建立北魏,促成了149年的相對統(tǒng)一,這是北朝。北朝書法以碑刻為主,尤以北魏、東魏ZUI精,風格亦多資多彩。DAI表作有《鄭文公碑》《張猛龍碑》《敬使君碑》。此時書法是漢代隸書向唐代楷書發(fā)展的過渡時期。康有為說:“凡魏碑,隨取一家,皆足成體。盡合諸家,則為具美。”鐘致帥《雪軒書品》稱:“魏碑書法,上可窺漢秦舊范,下能察隋唐習風。”唐初幾位楷書大家如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等,都是取法魏碑的。 蘇州草書書法字典書法,古往今來,均以毛筆書寫漢字為主。
印刷體不是書法,如果是的話,墻面宋體廣告油漆工就是書法家了。所謂“家”是有自己思想的,“匠”是沒有自己思想的,就像一個木匠一個瓦匠所為。他可以復制、重復,他是制造,但不是創(chuàng)造,而復制的只能叫科學,如那些鉛字都可以復制,那些美術字也是可以成批復制,所以那些可以“化身千億”的刻板的美術體字也不叫藝術,不叫書法,只有不可復制的才叫藝術。書法、繪畫,特別是富有創(chuàng)造的、富有獨特個性的東西才稱得上“家”,“個性的東西就是美的”—羅丹的話再次在我們耳邊響起。
立書寫三寸以上的大字,應站起來懸臂書寫,才能使得上力,便于照顧全貌。站時要兩腳踏實,右腳稍跨出,略成丁字步,右半身稍向前伸,腰稍前傾,左手扶案按紙,或向后展。前人主張把下半身的力量集中到腰,用腰部之力推動肩,用肩帶動上肢,通過上肢和腕把力送到筆尖,即所謂“力發(fā)乎腰,其根在腳”。這可以在實踐中慢慢體會。跪書寫二尺以上大字,可以跪地或伏地書寫,這樣易于總領字的結構。方法是左膝跪地,右膝彎曲支持身體,左手伸直扶地。此法身體過于屈曲,不易得力,有條件ZUI好備一矮案書寫。無論坐書、立書,寫時眼與紙之間均保持適當距離,應隨書寫字的大小而變。書寫小字宜近,大字宜遠。通常寫中楷、大楷,宜在一市尺左右,寫小字應稍小于這個距離。寫一尺以上大字,應有二尺以上距離,否則難于照顧筆畫與整體結構的關系。 書法分為硬筆和軟筆兩種。
書法藝術的繁榮期,是從東漢開始的。東漢時期出現(xiàn)了專門的書法理論著作,ZUI早的書法理論提出者是東西漢之交的揚雄。DI一部書法理論專著是東漢時期崔瑗的《草書勢》。漢代書法家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漢隸書家,以蔡邕為DAI表。一類是草書家,以杜度、崔瑗、張芝為DAI表。ZUI能DAI表漢代書法特色的,莫過于是碑刻和簡牘上的書法。東漢碑刻林立,這一時期的碑刻,以漢隸刻之,字型方正,法度謹嚴、波磔分明。此時隸書已登峰造極。漢代創(chuàng)興草書,草書的誕生,在書法藝術的發(fā)展史上有著重大意義。它標志著書法開始成為一種能夠高度自由的抒發(fā)情感,表現(xiàn)書法家個性的藝術。草書的ZUI初階段是草隸,到了東漢時期,草隸進一步發(fā)展,形成了章草,后由張芝創(chuàng)立了今草,即草書。 中國書法,是中國漢字特有的一種傳統(tǒng)藝術。衢州學習書法培訓
中國書法歷史悠久,書體沿革流變,書法藝術異采迷人。衢州毛筆書法作品
石鼓文對后世的書法與繪畫藝術有著非常重大的影響,不少杰出的書畫家如:楊沂孫、吳大澄、吳昌碩、朱宣咸、王福庵等都長期研究石鼓文藝術,并將其作為自己書法藝術的重要養(yǎng)分,也融入進了自己的繪畫藝術中。墓志銘,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載有死者傳記的石刻。它是把死者在世時,無論是持家、德行、學向、技藝、政績、功業(yè)等的大小,濃縮為一份個人的歷史檔案,以補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國史的不足。也是墓志斷代的確證。墓志銘包括志與銘兩個部分。 衢州毛筆書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