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性研究中,有時需要與已上市產品進行比較。例如,在局部給藥毒性實驗中,使用已上市產品作為對照藥可以幫助分析出現的陽性結果。由于研制產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控制信息主要來自已上市產品,因此在選擇參比制劑時需要慎重考慮,并選擇產品質量較好、研究基礎和臨床應用基礎較為可靠的已上市產品作為參考藥品,以保證研制產品的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性。在根據已上市產品的研究基礎和臨床應用基礎選擇參比制劑時需要遵循以下原則。淄博生物研究院生物技術研發與服務平臺致力于生物技術及其制品的實驗室研發與技術服務。廣東化學藥物制劑研究實驗
局部給藥制劑的有效性研究:局部給藥制劑通常需要藥物從制劑中釋放,然后通過皮膚/粘膜屏障透過滲透吸收,終到達靶組織產生預期的藥理作用。因此,我們應該通過考察其活性成分的釋放和吸收行為來驗證產品的有效性。影響活性成分釋放吸收的因素包括與藥物活性成分相關的因素和制劑相關的因素。我們需要關注藥物活性成分能否在局部從制劑中釋放溶出的情況,特別是要關注活性成分的粒徑分布、中使用的促滲劑、表面活性劑與基質的成分和數量等因素,這些因素都會直接影響到藥物的滲透吸收。河北基礎藥物制劑研究所研究院以產業化為目標,科技含量高,技術成熟,市場前景較好,知識產權明晰無糾紛,團隊結構合理。
這可能會導致產品質量控制方法的差異。因此,在研發已有國家標準藥品時,不能簡單地套用現有的國家標準。應該遵循“仿品種而非仿標準原則”,即在確保研制產品與已上市產品的臨床學一致的前提下,對特定品種可采取不同的質量標準來控制產品質量。國家藥品標準中收錄的已上市產品的質量控制項目、檢測方法和限度等信息可以作為已有國家標準藥品質量控制研究的基礎。但是,在研究時應注意以下問題,以針對研發產品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質量控制研究,必要時還可以在現有國家標準的基礎上自行擬定注冊標準。
制劑工藝研究:工藝前研究的重點是對已有國家標準的制劑進行了解。對于已上市產品的制劑工藝情況應進行詳細研究。這有助于研制產品與已上市產品的制劑工藝一致性。如果能夠獲得已上市產品的制劑工藝,應提供其詳細工藝過程與來源,并在對該工藝進行合理性分析后作為制劑工藝選擇依據。如果無法獲得上市產品的制劑工藝,則應按照《化學藥物制劑研究基本技術指導原則》要求進行詳細工藝前研究。如果有證據顯示制劑工藝與已上市產品完全一致,則可以免除制劑工藝研究過程。研究院擁有各類儀器設備80余臺,可開展藥物劑型的設計與改進、藥物代謝、藥物制劑的配方與工藝研究工作。
對于無法證明制劑工藝與已上市產品一致的情況,可以參考《化學藥物制劑研究基本技術指導原則》,結合劑型、原料藥和輔料的特點確定工藝,并進行詳細的制劑工藝研究。在確定工藝參數時,評價指標除了常規指標外,重點指標的選擇應該與篩選部分基本一致。而質量研究和質量標準的制定,既應遵循與藥物質量標準制訂相關的指導原則,也應符合化學藥物質量控制分析方法的驗證原則、雜質研究的技術指導原則以及溶劑殘留量研究的技術指導原則等一般要求。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藥物質量中心可從事化藥、中藥、多肽、生物制藥等原料藥及制劑的藥物質量研究。廣東化學藥物制劑研究實驗
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不墨守成規,勇于創新,敢于挑戰。廣東化學藥物制劑研究實驗
在考慮制成緩釋藥物劑型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其對釋放、吸收和蓄積等方面的影響和變化。在提出研發項目之前,應該充分調研相關文獻資料或進行必要的前期實驗研究,以掌握有關信息。舉例來說,對于一些溶解度很差的藥物,可以采用固體分散等適當的方式來改善其溶解度,然后制成緩釋劑型。對于在身體特定部位(如小腸上段)吸收的藥物,制成緩釋劑型應該采用適當的方式延長制劑在該部位的停留時間,從而確保藥物被完全吸收。因此,要根據臨床的需求、藥物的理化特性和生物藥學特性等綜合考慮,確定口服緩釋制劑的研發立項。廣東化學藥物制劑研究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