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暢律師事務所2024-11-13
員工以虛假身份入職發生工傷,能否主張工傷保險待遇,需要考慮多個因素。 首先,如果員工能夠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即員工事實上在用人單位的指揮、監督下工作,則即使員工使用了虛假身份入職,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仍然成立。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次,如果員工無法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則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為工傷保險是基于勞動關系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只有存在勞動關系,員工才具備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資格。 如果用人單位為員工的虛假身份投保了工傷保險,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員工的真實身份信息并進行核實。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提供員工的真實身份信息或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實,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綜上所述,員工以虛假身份入職發生工傷后,能否主張工傷保險待遇需要考慮多個因素。如果員工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則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無法證明,則無法享受。同時,如果用人單位為員工的虛假身份投保了工傷保險,則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上海國暢律師事務所研發的企業法律事務智能分析系統,能夠生成目標企業法律事務分析報告,報告對目標企業法律風險的覆蓋率能達到90%以上,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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