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院、敬老院,老年活動場所;幼兒園、兒童游樂場所等。
2、各類場館:酒店、賓館、**、夜總會、影劇院、展館、文體館、體育館、娛樂休閑場、學校等。
3、各類商貿建筑:大廈、商貿辦公樓、批發市場、物流園、各類酒店超市、倉儲園、商品批發中心等。
4、各類企業、工廠寫字樓:如各類廠房、辦公寫字樓、倉庫、宿舍樓、會所、餐廳、食堂、工業園區建筑、社區建筑等。
5、高層建筑物:高層商住樓、高層商廈、大酒店、高層場館。
6、各類計算機網絡機房。
7、電力系統:發電廠、供電所、變配電站。
8、保險及受保單位:防災防損評估檢測、企業安全評估檢測、建筑安全設施評估檢測等。 消防安全評估是****通過專門的服務機構對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情況給予評估。物流中轉站消防評估
區域消防安全評估
以某個區域為研究對象,分析區域的火災風險因素及其影響權重,評估其火災風險,建立區域的火災風險分布,根據不同的火災風險級別,科學規劃建設消防基礎設施、優化消防力量配備、指導日常消防安全安全管理。對減少火災發生,促進消防與城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解決諸多消防難題和挑戰具有重要作用。
(2)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評估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評估是指單位建筑物消防安全情況,消防設備設施設置,運行情況和單位消防管理情況。消防安全評估的操作范圍可以是整個組織,也可以是組織中的某一部門,或者是組織中的特定某點。
調度站消防評估對社會單位、場所、工礦企業等機構的消防綜合情況進行評估。
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的內容
(一)本地區消防安全形勢。
(1)本地區自然條件及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2)火災情況及規律特點;
(3)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消防安全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4)重大火災***情況及分布現狀;
(5)重大火災危險源及區域性、行業性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分布情況;
(6)年度消防工作落實情況,已采取的火災防控措施發揮作用情況;
(7)存在的主要問題。
滅火救援能力。
(1)**制定應急預案、建立社會單位應急聯動和處置機制,開展消防應急演練情況;
(2)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滅火救援工作特點,對消防車輛、器材等裝備滅火救援能力及戰勤保障能力的評估情況;
(3)公安消防**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及消防演練情況;
(4)滅火救援能力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火災風險評估的相關概念
火災風險評估以及評估過程中涉及的相關概念主要有:
火災風險評估:對目標對象可能面臨的火災危險、被保護對象的脆弱性、控制風險措施的有效性、風險后果的嚴重度以及上述各因素綜合作用下的消防安全性能進行評估的過程。
可接受風險:在當前技術、經濟和社會發展條件下,組織或公眾所能接受的風險水平。
消防安全:發生火災時,可將對人身安全、財產和環境等可能產生的損害控制在可接受風險以下的狀態。
火災危險:引發潛在火災的可能性,針對的是作為客體的火災危險源引發火災的狀況。
火災***:由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引起、可能導致火災發生或發生火災后會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損害或社會影響的不安全因素。
火災風險:對潛在火災的發生概率及火災事件所產生后果的綜合度量。常可用:火災風險=概率X后果表達。其中“X”為數學算子,不同的方法“X”的表達會所不同。
火災危險源:可能引起目標遭受火災影響的所有來源。
火災風險源:能夠對目標發生火災的幾率及其后果產生影響的所有來源。
火災危險性:物質發生火災的可能性及火災在不受外力影響下所產生后果的嚴重程度,強調的是物質固有的物理屬性。 消防評估是指對某一區域 場所 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進行評議估計 消防安全因素參照現行的消防法律、法規、規范。
消防安全評估機構可以從事區域消防安全評估、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大型活動消防安全評估、特殊消防設計方案安全評估等活動,以及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技術標準、火災***整改等方面的咨詢活動。
按評估客體的性質可以分為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評估、單位消防管理制度的評估、單位消防設施設備情況評估、人員消防安全知識技能評估等各部分,具體在針對單位評估情況時選擇,一般都會進行整體評估。這樣才能真正的給出符合單位實際情況的評估結果,其報告書和解決方案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按評估場所的不同可以分為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工礦企業消防安全評估、**事業團體消防安全評估、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評估等。不同場所其消防安全特點不同,消防安全評估工作其側重點也不同。
按評估對象的重要性或者火災后果的不同,可以分為一般社會單位評估和火災高危單位評估 。 消防安全評估需要由具有消防安全評估資質的單位來評估 消防安全評估是消防安全評估機構提供的一種服務活動 。公共消防評估
危險辨識 危險度消防安全評估結果 安全措施 受益程度取決于單位對消防安全評估的態度和消防安全評估報告 質量。物流中轉站消防評估
消防安全評估結論
消防安全評估結論分為“好、一般、差”三個等次。消防安全評估應對評估內容設定不同的權重,以百分制量化分值評分。存在下列問題之一的可直接判定為差:
(1)建筑物和公眾聚集場所未依法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或備案手續的;
(2)未依法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的;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
(4)未按規定設置自動消防系統的;
(5)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
(6)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7)公眾聚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
(8)經公安**消防機構責令改正后,同一違法行為反復出現的;
(9)未依法建立專(兼)職消防隊的;
(10)一年內發生一次較大以上(含)火災或兩次以上(含)一般火災的。
物流中轉站消防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