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主張強制降解研究應該有現實的限制,其他的指導和討論可以在PhRMA的“可用的指導和較佳實踐”文章、第1章和其他地方中找到。正如PhRMA文章中所討論的,應力測試的目標是“活性成分10%的降解或暴露于能量略高于加速穩定性試驗條件(例如,6個月40℃)......”PhRMA文章中討論的方法承認,在給定降解條件下,在合理的時間下不能降解,在這些情況下不建議進一步的降解。增加降解條件迫使其降解(不考慮壓力是否過度)會導致不能表明“現實世界”的降解途徑。這種降解將導致不必要的方法來分離其組分,這些組分在現實條件下永遠不會觀察到。研究院擁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物制劑技術研究與評價重點實驗室、糖藥物質量研究評價重點實驗室等。藥物質量標準及上報資料撰寫
元素分析儀(CHNS模式)基本原理:1.檢測開始后,樣品掉落到燃燒管中(燃燒管溫度為1150℃),燃燒管內裝有磺胺嘧啶,將樣品中的N元素氧化為NO2,H元素氧化為H2O,C元素氧化為CO、CO2等,S元素氧化為SO2、SO3等,(若樣品中含有鹵素,如F、Cl等,會生成HCl、HF氣體,對儀器會有損壞);2.上述產生所有氣體通過下部連接橋進入還原管(還原管內裝有還原銅,上部裝填少量銀絲),還原銅將NO2還原為N2;將CO2還原為CO,將SO3還原為SO2,(鹵素生成的氣體,被上部銀絲吸收)。安徽化藥質量研究公司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人才研發團隊主要由海外歸國人員、國內高校院所學者、企業高層技術人員組成。
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較大限度地降低開發風險,提高開發效率,節約研發資源。7月14日,山東省科技廳、淄博高新區科技局組織相關領域**,對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2014年承擔的“山東省科技發展計劃”兩個項目進行現場驗收。生物醫藥研究院副院長、項目負責人徐東對“生物醫藥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制藥過程在線分析檢測共用技術研發”兩個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了詳細匯報。驗收**組認真聽取匯報,并對項目取得的進展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討論。經過充分論證,較為終我院兩個項目獲得評審**的一致認可,順利通過驗收并獲得優良評價。
查閱國內外相關的指導原則,除光降解試驗的條件設置在ICHQ1B中有較明確規定外,其他高溫、高濕、酸/堿水解及氧化破壞的具體試驗條件并未有明確規定,鑒于以上問題,筆者將藥物降解試驗推薦的強制降解條件進行了翻譯匯總見下表,方便各位同行借鑒學習。強制降解試驗研究的數據可能包括在新藥實體提交的監管文件中,是否需要符合GMP研究?這是一個值得一些人討論的重要問題。進行強制降解試驗研究的階段通常是在建立“質量標準”之前。強制降解試驗研究旨在為建立這類標準提供基礎。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是一個有朝氣有活力的年輕團隊。
限度控制藥物中亞硝胺類雜質的控制策略建議參考ICHM7(R1)指南的相關規定,應保證較為終擬定的控制策略和雜質限度具有充分合理的科學依據。亞硝胺類雜質的致病癥風險較高,不適合按照ICHM7(R1)提出的1.5μg/天的毒理學關注閾值(TTC)控制限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應根據研發品種的物料屬性、工藝路線、生產過程、降解情況、分析測試結果、監管機構的要求確定應該控制的亞硝胺類雜質種類。藥物中亞硝胺類雜質的控制應在符合ICHM7(R1)要求基礎上制訂控制策略,以使該類雜質在原料藥和制劑中的水平低于可接受限度。2021年,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當選為“中國檢驗檢測學會信息與智能化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單位。安徽化藥質量研究公司
研究院致力于化學合成原料藥、中間體、標準品、雜質以及藥物等內容的實驗室研發與技術服務!藥物質量標準及上報資料撰寫
山東大學生物醫藥研究院可面向生物醫藥園區和魯中醫藥企業提供從研發到產業化的全系列技術服務。包括核磁共振實驗室、色譜-質譜實驗室、光譜學實驗室、理化分析實驗室、制劑分析實驗室、樣品準備室、留樣室以及檔案室等七個功能區域,擁有進口各類大中型分析檢測設備近30臺,具備藥物理化性質分析、原料藥物結構確認、制劑含量測定及質量標準研究、有機溶劑殘留測定等功能,可提供包括核磁共振譜(NMR)、元素分析、紅外光譜(IR)、質譜(MS)、旋光、吸收系數(UV-VIS)、純度分析、晶體衍射數據、蛋白質二級結構測定、熱重與差熱信息等在內的多項服務。藥物質量標準及上報資料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