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排除輔料與主藥或輔料之間存在的潛在相互作用,必須進行相應的非臨床安全性研究。這些研究主要包括動物過敏反應試驗、溶血試驗以及局部刺激試驗等。如果所用輔料不是常規的注射制劑輔料,用量超過常規用量或采用特殊的制備工藝,則需要首先進行非臨床安全性研究,以驗證工藝對產品安全性的影響,之后再進行臨床研究。對于含中藥成分的注射劑,由于其成分復雜,雜質含量不清楚,應遵循中藥注射劑的相關技術要求進行相應的非臨床和臨床研究。研究院功能實驗室占地面積1.2萬㎡,分為技術研發與中試研究兩大板塊,共設有15個功能單元(在建3個)。北京化學原料藥再注冊
為進一步落實《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注冊管理辦法》關于化學原料藥管理的有關要求,現進一步明確化學原料藥通知書發放及再注冊管理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總體要求:(一)化學原料藥參照藥品管理,化學原料藥登記注冊、補充申請及再注冊申請屬于行政許可事項,藥品監管部門按照《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開展審評審批。境內化學原料藥登記人應為化學原料藥實際生產企業。北京化學原料藥再注冊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可根據市場和項目需求靈活提供服務。
在可能的情況下,無需將申報資料與附件分開裝訂,確需分開裝訂的,每冊應加封面,封面內容除總冊數和冊號外,其他應相同,區分方式為如某項資料有3冊時,可用“第1冊共3冊”在封面項目名稱下標注。4.2.4整理裝袋,4.2.4.1申報資料的整理形式按照不同專業,分類單獨整理裝袋,一般不得合并裝袋;通用名稱核準資料、非藥適宜性審查資料和醫療器械部分資料(如適用),應單獨裝袋。每套資料裝入單獨的檔案袋,檔案袋使用足夠強度牛皮紙,以免破損。
影響藥品安全性的主要是原料藥中的雜質。為確保研發產品的質量,原料藥的質量應保持與市場上已上市產品使用的原料藥的質量一致。研發產品所使用的原料藥中的雜質種類和含量應與已上市產品所使用的原料藥相同,否則應進行相應的非臨床和臨床研究,以驗證產品的安全性。制劑中的輔料,如金屬絡合劑、抗氧化劑、助溶劑、抑菌劑等,可能會影響藥品的理化性質,如pH值和滲透壓,從而影響產品的安全性。應選用可供注射途徑給藥的輔料,并應有該輔料的安全性試驗或文獻資料支持其注射給藥途徑。輔料的用量應在常規用量之內,若超過常規用量,則應有相應的安全性文獻或試驗資料支持其使用。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不墨守成規,勇于創新,敢于挑戰。
為有序開展化學原料藥再注冊工作,給予一定過渡期。對于已取得藥品批準文號的化學原料藥,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藥品注冊批件剩余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按照上述第(五)條申請再注冊;藥品注冊批件剩余有效期不滿6個月或已過有效期的,化學原料藥登記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年內,向省局(或藥審中心)提出再注冊申請。對于未取得藥品批準文號的化學原料藥,發給化學原料藥批準通知書后,藥品再注冊工作參照前款要求執行;其中批準通知書剩余有效期不滿6個月或已過有效期的,化學原料藥登記人應在發放批準通知書之日起一年內,向省局(或藥審中心)提出再注冊申請。山東大學淄博生物醫藥研究院愿做中國前瞻的醫藥產業技術研發服務與轉化孵化平臺。北京化學原料藥再注冊
淄博生物研究院生物技術研發與服務平臺致力于生物技術及其制品的實驗室研發與技術服務。北京化學原料藥再注冊
在制定本指導原則的過程中,我們整理和分析了已有國家標準藥品研發中的主要問題,指出不能簡化研究工作,強調任何藥品注冊申請都必須以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為中心。我們特別關注了其中一些技術問題,并在本指導原則中進行了重點闡述。我們希望這些指導原則能夠幫助藥品注冊申請人避免這些問題的發生,認清藥物研發的基本規律,確保研究具有完整性和系統性,終確保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原料藥完成平臺登記后通過形式審查拿到“I”狀態的登記號,與制劑關聯審評時通過技術審評,登記號的狀態由“I”變為“A”。北京化學原料藥再注冊